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校园广告制作项目自行采购交易公告

栏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校园广告制作项目

自行采购交易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校园广告制作项目(项目编号:PSXHSYXX2022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SXHSYXX202200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校园广告制作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校园广告制作项目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本项目属于招标人自行招标项目,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为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的纪检部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广告装饰工程设计或广告标识牌系列设计等相关营业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须包含以下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名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且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响应: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七、其他要求

1.领取标书时间:20211231日起至20220107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如意路中粮祥云广场2A161601

3.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3430977337

4.报名截止时间:202201071700

5.开标时间:202201111500

6.开标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

八、中标方式:

满足“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中标。

九、本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来访来电的形式进行联系: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755-89663739

十一、公示网站: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keyuec.com/)。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
年12月31日